亲子鉴定问答

在上海还没结婚就生了孩子,怎么上户口?

2025-07-17 阅读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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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海,非婚生子女(即未婚生育的孩子)同样享有依法登记户口的权利。根据现行政策,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:

一、办理条件

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上海户籍,或符合上海落户条件的非沪籍人员(需提供上海居住证等材料)。

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,需通过亲子鉴定确认血缘关系(如无法直接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母信息)。

二、所需材料

出生医学证明

若出生证明上已登记父母双方信息:直接使用该证明办理。

若未登记父亲信息: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(需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),并协商填写父亲信息;若仅随母亲落户,母亲需签署《非婚生育说明》。

父母双方证件

身份证、户口簿(上海户籍一方)。

非沪籍父母需提供有效居住证。

其他材料

父母双方的《非婚生育情况说明》(需签字确认)。

监护人申请入户的书面承诺书。

若涉及抚养权争议,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亲子鉴定(如需要)

选择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,完成亲子鉴定并获取报告。

申领出生医学证明

在医院补办或添加父亲信息(需亲子鉴定报告)。

若无法补办,需向卫生部门申请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特殊情况办理。

派出所申报户口

携带上述材料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落户。

派出所审核通过后,办理户口登记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社会抚养费问题

上海已取消社会抚养费(2021年后),未婚生育无需缴纳罚款,但需符合计划生育其他规定。

非沪籍父母

若父母均非上海户籍,孩子需随父母在外地落户;若父母一方后续取得上海户籍,可通过投靠方式迁入。

政策咨询

建议提前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,确认最新要求(各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)。

五、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

《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》

国家卫健委关于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的规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