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上海,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落户的权利。整个流程的核心,是通过一份 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 来确立法定的亲子关系。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。
核心流程:三步走策略
第一步:完成司法亲子鉴定(确立法律关系的基石)
这是整个流程中最关键的一步,必须做对。
- 选择正规机构:选择持有 上海市司法局 颁发的《司法鉴定许可证》的本地鉴定机构(可在上海市司法局官网查询)。
- 明确鉴定要求:告知机构,鉴定目的是 “用于非婚生子女落户” 。机构会指导您办理正确的司法鉴定。
- 到场与采样:
- 必须所有相关人员到场:根据落户方的选择,有两种情况:
- 随母亲落户:通常需要母亲和孩子双方到场。
- 随父亲落户:通常需要父亲、母亲和孩子三方共同到场。(这是为了证明孩子与父母的亲子关系,是落户到父亲名下的关键)。
- 携带证件:携带所有到场人员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。孩子如有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也需带上。
- 现场流程:工作人员会核对证件、拍照、录指纹,并现场采集血痕样本。
- 获取报告:等待约5-7个工作日后,领取这份至关重要的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。

第二步:申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(如有需要)
- 情况一:已正常开具出生证:如果孩子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上已准确填写了父亲和母亲的信息,则可直接进入第三步。
- 情况二:出生证上父亲信息缺失或需变更:
- 您需要凭借第一步获取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,到孩子出生的医疗机构或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,换发或补发带有父亲信息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- 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请提前咨询相关医院或卫健部门。
第三步:携带材料,前往派出所办理落户
带上所有必备材料,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。
必备材料清单:
- 《出生医学证明》(原件及复印件)。
- 司法亲子鉴定报告(原件)。
- 父母双方的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(原件及复印件)。
- 父母双方的《结婚证》或非婚生育声明(通常需双方现场签字确认)。
- 父母协商确定子女落户口的《申请书》(部分派出所要求)。
- 其他(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材料)。
关键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
Q1: 如果父亲不配合,无法到场做鉴定怎么办?
- A: 这种情况下,孩子可以随母亲落户。您需要准备:
- 母亲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。
- 《出生医学证明》(可只填写母亲信息)。
- 未婚生育情况说明。
- 随后到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。这种情况下,通常不需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。
Q2: 司法鉴定报告派出所不认可,可能是什么原因?
- A: 主要原因有:
- 机构不正规:报告由无资质机构出具。
- 信息不一致:报告上的父母姓名、身份证号与身份证、户口本信息不符。
- 报告内容问题:报告格式不规范,或未明确体现用于落户的用途。
- 【建议】:办理鉴定前,最好先咨询落户地派出所,确认对鉴定机构有无特定要求。
Q3: 落户到父亲和母亲名下,流程有区别吗?
- A: 核心流程一致。但如果选择随父落户,由于无法从母亲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上直接体现与父亲的法定关系,因此司法亲子鉴定报告是必须的,它是证明父子(女)关系的核心法律文件。
总结:
对于非婚生子女在上海落户,这份 “司法亲子鉴定报告” 是打通流程的关键钥匙,它从法律上确立了您与孩子的亲子关系。整个过程可以概括为:
办理司法亲子鉴定 → (如需随父落户)换发带父亲信息的出生证 → 携带全套材料到派出所落户
只要您选择正规机构,备齐材料,并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,就能顺利为孩子完成落户,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。


